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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耕地与林地优化整治提升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来源: | 作者:招标代理部门 | 发布时间: 2025-02-10 | 61 次浏览 | 分享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安区耕地与林地优化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已由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411-421202-04-01-533607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咸宁香城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咸宁市厦宇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耕地与林地优化整治工程。

2.2 招标范围:1、新增和恢复耕地:新增耕地13848.01亩,恢复耕地69731.48亩,整治塘堰144口,新建沟渠72000米,修复沟渠 144000米,新建泵站35座,维修泵站48座,新建田间道路 155000米,修复田间道路449000米。2、新增林地:地表清理、翻耕13895.67亩;苗木种植13895.67 亩。

2.3 本项目建设估算总投资:106531.8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市政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2家);(3)若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1.3 其它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信誉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及其他要求详见本章附件。

4、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1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咸宁市厦宇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3.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持法人证明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件证件。(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咸宁市厦宇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8、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咸宁香城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车站路与双峰路交汇处咸安大酒店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咸宁市厦宇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向阳湖镇昊天建材城9幢1-2层                      

联系方式: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