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安区2024年耕地恢复建设项目(一期)已由咸宁市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412-421202-04-01-221060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咸宁市咸安区香城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咸宁市厦宇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以咸安区贺胜桥镇、双溪桥镇及汀泗桥镇合计26个行政村辖区内75526.47亩低效林地为试点区域,将区域内的低效林地开垦为耕地,完成耕地开垦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 、病虫监测治理及防护林工程、现代农业机械购置等四项工程。
2.2 招标范围: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具体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本项目建设估算总投资:5032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2家);(3)若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1.3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1.4 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3月17日2025年3月2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咸宁市厦宇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3.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持法人证明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件证件。(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响应文件递交
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咸宁市厦宇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自然日
7、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8、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咸宁市咸安区香城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车站路与双峰路交汇处咸安大酒店16楼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咸宁市厦宇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向阳湖镇昊天建材城9幢1-2层
联系方式:王工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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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信息
主 办:咸宁市厦宇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昊天建材城9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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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公网安备421202020003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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